從前, 我喜歡 上學 讀書 因為 學校有我最最最最最喜愛的朋友 讀書 有點辛苦,但至少 令我覺得 我會喜歡,學多了,懂得更多 現在 我討厭 上學 讀書 學校 太太太太太多煩人 不論是office的staff,老師或是跟我生活的一群人 讀書 我想把它們燒掉 因為它們 我沒有了時間 我知道 我要把大部份時間花在它們身上 但我不想因為它們 而沒有自己應有享受的時間 每天也在倒數 每天也是一種壓力 大得可怕
是的。 我很喜歡w-inds . :x 感覺上 似是無知少女盲目追求偶像的行為 但 真心欣賞他們的 外人永遠不會明白 只少 喜歡了他們8年 對住我這個花心的人來說 是很長的時間 我喜歡他們的 進化 演變 由hip hop,breaking 一下子變成唱情歌 自彈自唱的組合 不竟有很多人未必能接受
但這八年來 他們真的改變了很多 多元化了 有趣了